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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国庆、中秋期间住宅小区物业安全管理工作的通知

各区(县)物业主管部门,高新区城管局,中直企业物业管理部门,各物业服务企业:
国庆、中秋即将到来,为了确保节日期间业主人身、财产、出行安全,请属地物业主管部门落实住宅小区安全管理监管责任,物业服务企业落实住宅小区安全管理主体责任,做好物业安全管理工作。现将具体工作安排通知如下:
一、加强小区内秩序维护工作
各物业服务企业要根据小区的实际情况制定节日期间的安保方案,加强日常安保巡逻工作,确保不留死角,发现可疑人员及时上报属地公安部门,并做好日常巡逻记录;加强车辆管理,及时疏导、维护小区车辆行驶及停放秩序,制止区内车辆乱停乱放行为;提醒业主做好防抢防盗工作,家中无人时关闭好窗户;做好大型货物运输车辆进出登记,日常特别是夜间的车辆进出登记,人员进出记录。
二、加强消防等设施设备的维修保养工作
各物业服务企业要按照巡检工作要求,对消防设施设备、二次供水、排水等设施设备进行全面巡检,对锈蚀严重的管线及螺栓,要尽快清理维修,并做好设施设备间内卫生保洁、防潮防鼠工作,确保管线及设备安全,正常运行;对高层电梯进行全面巡检,确保电梯呼叫有应答,发现其它电梯隐患要及时整改,避免节日期间发生电梯困人事件;配备好消防设施器材,并确保器材在有效期内,正常使用。
三、做好应急事件报告工作
节日期间住宅小区若发生安全事故,无论大小,物业服务企业必须在事发后60分钟之内向属地物业主管部门报告,属地物业主管部门在事发后90分钟之内向主管领导及市物业办报告,紧急事项先打电话报告,后形成报告材料上报,出现迟报、瞒报情况的按照相关规定承担相应责任。
四、做好值班值宿工作
属地物业主管部门、中直企业物业管理部门要在节前做好监督检查工作,对存在安全隐患的住宅小区,要重点督促进行整改,同时在节日期间要做好值班工作。
物业企业要安排好节日值班值宿工作,值班人员要安排全面,各岗位均应有人值守,不得脱岗、空岗,对业主反映和投诉的问题要及时有效处理,确保不出现群体性上访事件。
各物业主管部门请于9月29日下班前将节日期间值班值宿情况报至市城管委物业办,邮箱:daqingwuye@126.com。各物业服务企业要将节日期间值班值宿安排报至项目所在地辖区物业主管部门。
                    
 
                      大庆市城管委物业管理办公室
                                  2017年9月27日